信息标题:让城乡孩子公平同享教育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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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江晚报
添加日期:2008-1-13 14:49:38

让所有孩子平等享受教育资源。 为了消除城乡之间、各区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芜湖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于2006年4月17日下发了《芜湖市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改造,逐步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两年来,在同一片蓝天下,城乡的孩子越来越公平地享受了教育资源。 政府主导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06年,芜湖市委市政府出台了《芜湖市关于促进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制定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中小学办学标准》(试行)等文件,建立了芜湖市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解决教育均衡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两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整合、新建和改造一些学校,加强对教育行为以及招生、学籍等工作的管理,目前,我市已经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同城借读问题,基本解决了高中阶段择校问题。促进了中小学教育的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学校建设规模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质量优质化”目标,有力的促进了我市中小学办学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就近入学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2006年秋季招生,我市坚决停止三所改制学校的初中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同一城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外来务工子女享受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中招生严格执行高中择校生的限分数、限人数和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对于违规招收择校生的学校,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为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阶段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市教育局结合当地实际,对规范办学的重点难点工作作出严格规定和明确要求,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每学期开学,市、县区教育局对各校开学工作进行检查,并深入到学生和教师中开展问卷调查,发现有学校违规开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课后班和乱收费等现象,坚决制止,立即纠正。各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文件精神,统一规范周课时、统一规范学年教学时间和统一规范作息时间,做到不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日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强迫学校、学生订购教辅教材,不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关注弱势群体 不让一个学生辍学 2002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设了“创业班”,对来芜经商务工农民子女实行与本市户口学生同等待遇。随后,制定了《关于做好我市流动儿童、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解决流动儿童、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必须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将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尤其是进城务工就业的低收入的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到全市义务教育工作范围。努力做到不让一个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失学,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目前,在我市小学和初中入学的新生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约占10%。我市采取“定点学校”与“就近安排”相结合的办法,切实保障流动儿童少年和留守子女义务教育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各公办中小学校对随班就读的流动儿童少年、留守子女在教育教学管理上,与正式在籍学生一视同仁,在评优奖学、竞赛活动等方面同一标准,同等对待,享受同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近年来,根据《芜湖市中小学奖学助学金管理办法》,对市区享受低保家庭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学生,一律免收杂费。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残疾学生,我市认真执行落实了“两免一补”政策,免收书本费、杂费,补助住宿生的生活费,全市农村有10%以上的学生享受这一政策,每年约有近200万元的补助款。各级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助学政策,社会各界建立了多种助学金,市教育局、财政局和民政局又共同出台了《芜湖市中小学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办法》,建立了对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助学的长效机制,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针对一些困难家庭子女提前外出打工的现象,我市在全省较早试行了职业高中春季招生的办法,引导他们提前接受职业教育,为他们今后提高生活质量创造条件。2006年秋季起,我市对农村初中毕业生实行“职业教育券”制度,就读我市中职学校的农村学生凭券可以享受300元的学费减免。目前我市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改革招生制度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了“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对农民工子女能坚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做到人人有学上、人人能上学,均衡教育工作迈入常规化轨道。并改革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统筹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工作,建立与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一致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程序。适度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计划,逐步加大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按照毕业生数、办学水平评估等级等因素切块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严格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所有学校必须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和扩招计划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通过高额奖励等非正常手段乱招生;同时加强学籍管理,市及各县、区教育局认真核定学籍并在网上公示已经核准的学生学籍名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对县区极个别学校私自扩大招生不予批准学籍,公办学校不得举办高中毕业生辅导班。这些规定和措施,较好的促进了我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投入 全面实施教育民生工程 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将这两项工作纳入2007年全市23项民生工程。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7年,我市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城乡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各级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小学和普通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继续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在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同城借读的基础上,对农民工在我市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也取消借读费。同时,按照《芜湖市中小学困难家庭子女助学办法》的规定,市教育局对局属相关学校申报的2007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助学名单逐一进行了审核,并对春季学期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学生名单进行了复核,并将财政下达的“一免一补”经费下拨至各相关学校,要求各校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困难学生免教科书和对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补助,也可以对家庭突发情况的学生实施临时资助。 截止目前,省危改库中2005年底我市尚存的4.32万平方米D级危房全部拆除或办理相关手续已转让,从根本上消除了安全隐患。2007年度,芜湖市民生工程(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目标安排了43个项目,计划改造D级危房31764平方米,累计投资1965万元。截至年底开工项目39个,建筑面积28031平方米,计划投资1594万元,改造D级危房27903平方米。可完工31个,建筑面积19931平方米,计划投资1125万元,改造D级危房19282平方米。未开工的4个项目 (建筑面积6197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71万元, 可改造D级危房3861平方米)已做好图纸设计、招投标工作,即将组织实施。 记者 吴凌 文 赵亚玲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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