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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残疾生免住宿费

2010-02-03 10:31:24 河南特殊教育网 我要评论 []

核心提示:

省财政安排734万元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生免住宿费

    人民网甘肃视窗兰州2月2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2月1日,记者从全省特殊教育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把发展特殊教育列入2010年省政府为民办14件实事之内,确定逐步达到30万以上人口的县都有1所特教学校的目标,省级财政也将安排预算734万元,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以康复训练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区举办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免除住宿残疾学生的住宿费。

    适龄残疾儿童被纳入“普九”规划

    据省教育厅副厅长旦智塔介绍,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5所,特殊教育职业中专1所,特教学校职工477人,三类残疾学生13687人,在校残疾学生增长率达到113%。今年,省政府批转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并组织实施了特教学校建设工程和残疾儿童少年助学工程,设立了省级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目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已被纳入“普九”规划,残疾幼儿学前教育、残疾青少年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开展,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体系。

    3岁以下残疾儿童可加入康复机构

    省教育厅将通过各方努力,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70%以上,到“十二五”末达到80%以上,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达到当地普通儿童入学水平。此外,将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市级特教学校要开办残疾人高中教育部(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要招收具有接受正常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入学。要以康复训练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举办3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

    同时,将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教学校建设工程与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力争到“十二五”末,所有人口在30万以上、残疾少年儿童相对较多的县都能建起1所独立的特教学校。特别是临夏、甘南两州将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加快特教学校建设进度,实现今年建成并招生的目标。

    特教教师和普通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在教学师资队伍培养方面,旦智塔表示,每所特教学校一个班至少要配备4名教职工。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调资晋级、评先选优等方面,特教教师和普通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时,将提高特教学校教师和校长的比例;对连续10年以上的教师退休后要保留特殊教育津贴。要培养一批适应特殊教育需要的专业人才。鼓励经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的大学毕业生到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任教。

    特教专项补助费由5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

    会上,省财政也表示将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费由原来的每年5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省残联每年要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拿出5%以上的资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包括社会成年残疾人在内的各种职业培训。省教育厅也将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免除住宿残疾学生的住宿费。提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补助水平,民政部门也将所有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要支持当地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其他扶助贫困中小学的项目,都将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特殊教育。(孙亚斐)
《兰州日报》 2010年2月02日 (责任编辑:杜昱欣)
 
 

关键字:残疾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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